21世纪报系新闻敲诈案宣判 总编获刑4年罚款6万
时间: 2024-07-17 09:59:39 | 作者: 新闻中心
今天上午9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被告单位广东二十一世纪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强迫交易案,被告人沈颢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职务侵占案,被告人乐冰职务侵占案作出一审判决。
浦东法院以强迫交易罪,判处被告单位广东二十一世纪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九百四十八万五千元;以被告人沈颢犯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职务侵占罪,具有自首、立功情节,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以被告人乐冰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违法来得到的予以追缴。
继21世纪网总裁刘冬、理财周报发行人夏日等人被上海检察机关依法批捕后,非常关注的21世纪报系新闻敲诈案又有最新进展——11月20日,21世纪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沈颢、副总裁陈东阳、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乐冰等人被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批捕。
在检察机关的批捕罪名中,沈颢领导下的21世纪经济报道、21世纪网、理财周报3家媒体及8家运营公司涉嫌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犯罪;同时,沈颢还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个人犯罪。
今年43岁的沈颢,199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中文系,同年进入《南方周末》,历任新闻部主任、编委。2000年10月,29岁的沈颢出任《21世纪经济报道》主编;2003年,任21世纪经济报系发行人;2008年,任21世纪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后兼任21世纪报系党委书记。
警方介绍,21世纪经济报道、21世纪网、理财周报系21世纪传媒旗下财经类媒体,利用其在财经界的广泛影响力,与上海润言、深圳鑫麒麟等公关公司相勾结,指使媒体记者通过种种途径主动挖掘、采编上市公司、IPO公司的负面信息,并利用上市公司、IPO公司对股价下跌、上市受阻和相关产业公司商誉受损的恐惧心理,以发布负面报道为要挟,迫使上市公司、IPO公司与其签订合作协议,收取少则数十万、多则上百万的“保护费”。
对于下属媒体的涉嫌犯罪行为,沈颢承认自己不仅是默许,更是领导者、支持者、协调者和参与者。
“我很早就知道这是涉嫌犯罪的。”沈颢供述,这种非法模式在媒体圈内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利用负面新闻和“有偿不闻”的方式拉合作客户,可以赚取更多的合作费用。
警方查明,在沈颢执掌21世纪报系期间,上述行为成了重要的盈利模式。而在庞大的利益链中,沈颢是实际操控者:一是通过制定高额考核指标,要求下属21世纪网、21世纪经济报道、理财周报3家媒体利用负面报道和“有偿不闻”的方式逼迫拟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合作”、收取“广告费”。二是亲自参与重大“合作”事项的决策,对于21世纪经济报道的重要客户,直接指使相关主编删除负面报道。
警方调查还发现,在删稿遇到阻力时,沈颢对拒不执行删稿指令的主编进行调离;在采编、经营部门因利益冲突时,通过提高采编部门收入,保证其按要求撰写并删除相关负面报道。
此外,为了最大限度维护“合作”公司利益,沈颢主动协调下属3家媒体对“合作”公司的报道事宜,并对相关负面报道最终决定进行删稿或报道。
警方初步查证,沈颢等人利用上述方法,迫使近100家公司直接或通过公关公司,与21世纪传媒旗下3家媒体的8家运营公司签订广告合作协议,涉嫌勒索资金共计2亿余元人民币。
警方透露,在担任21世纪报系发行人和21世纪传媒总裁期间,沈颢利用职务便利,在财务报销、下属公司注册地选定等诸多环节存在涉嫌犯罪行为,目前查证的涉案金额累计达100余万元人民币。
2006年,21世纪传媒以市场化运作后带来了巨大收益,沈颢感到自身收入跟公司收益反差极大,遂与公司高管多次商议提高收入。
陈东阳、乐冰等其他嫌疑犯的供述和相关证据均证实,在未得到21世纪传媒董事会同意的情况下,沈颢与其他公司高管采取虚构业务招待费、使用虚假的个人消费发票报销等方式,侵占公司资金,为自己增加了收入。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定意见书显示,2006年到2009年,沈颢等人用这种方式共套取公司资金200余万元。其中,沈颢领取70余万元。
在检察机关的批捕决定书中,沈颢涉嫌的另一个罪名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这也同样发生在21世纪报系近年来扩张发展的背景下。
2010年前后,21世纪传媒旗下的一些公司落户上海某经济园区,并成为园区内的税收大户。2011年,公司首席财务官乐冰按照沈颢的指令,以撤离注册园区为砝码,要求经济园区给予公司高管个人好处费。
“21世纪传媒的高管提出这一要求后,为了留住企业增加开发区的税收,没办法才同意进行奖励。”相关经济园区负责人俞某某证实。
警方查明,该经济园区于2011年、2012年分别给予20万元人民币现金,共计40万元,沈颢与乐冰各分得一半。沈颢还特地关照乐冰向经济园区索要奖状,以“奖励费”的名义掩盖收钱事实。此后,沈颢没有再提出将企业搬离园区,也不再要求为企业向园区争取优惠政策。
据警方介绍,从9月25日被带走接受调查至今,在监视居住的最近一段时间里,沈颢进行了深刻反省。
“有一种强烈的撕裂感,至今让我痛苦不已、泪流满面。”拿起纸和笔,回首20余年的从业道路,曾写出“总有一种力量它让我们泪流满面”的沈颢,在忏悔书中这样写道。
“回顾40余年的人生道路,我有过美好的理想和追求,并获得了骄人的荣誉和社会地位,而今天,我失去自由,囚服加身……”
1992年,沈颢进入南方报业工作。一直怀揣新闻理想的他找到了尽情表达的机会,“让无力者有力,让悲观者前行”“唯有尝试,才能生存”……意气风发的文字倾诉着媒体人的情怀,也吸引了众多青年人投身新闻事业。那时,在他眼里,“一张纸很小,但一张报纸很大;个人很渺小,但一个媒体人使命神圣。”
“凡正义的必是我所追寻的,凡爱心的必是我所自愿的,凡良知的必是我所认同的。”沈颢认为,自己背弃了这一信念,正是始于他从媒体人向经营管理者的转身之际。
执掌21世纪报系后,沈颢带领团队开疆拓土,力图成为中国商业报纸的领跑者。2010年证券市场IPO重启,沈颢从中嗅到了商机,但也就此带领21世纪报系走上了一条利用负面报道和“有偿不闻”的敛财之道,与自己崇尚的圣徒般的职业操守渐行渐远。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媒体生态发生了颠覆性的变化,一种对传统媒体强烈的危机感,使我的心态也发生了变化。”沈颢写道,在媒体转型的急于求成与短期经济利益的利令智昏下,他违背了自己的价值观,让商业利益绑架了自己的公信力原则。
沈颢说,自己还有一种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认为既然是行业内比较普遍的行为,就没有充分反省这种行为的恶劣性质。“无论是利用负面新闻,还是利用有偿沉默谋取经济利益,都是对媒体社会公器的玷污,是一种犯罪行为。”
随着职位升高、权力加大,沈颢有了慢慢的变多触手可及的挣钱机会。在同事眼中一向内敛清高的他,也出现了一些自己都不曾料到的变化。
“近年来,我每年的收入接近200万元,在物质方面早就衣食无忧了,然而我依然没有克制住自己的贪欲,没有抵挡住各种诱惑,把手中的权力当成捞取个人好处的工具和资本。”
据警方介绍,2012年,沈颢的家人要去美国,适逢公司其他高管也要赴美国出差。于是,沈颢要求助理以他的名义一起订机票,之后将机票改为家人的名字,并将机票费用以其个人因公出境的名义报销。
“有了这一次后,我觉得挺好的,既为自己节省了开支,又没什么风险,以后又多次重犯。”沈颢供述。
他还交代,他曾经采取自批自借的方式,让助理以个人名义向公司借出外汇,用于家人的出国或留学费用;收受索取下属公司注册地给予的好处、利用虚假发票报账获利,累计涉案金额已超100万元。
“始以小恶,无伤大雅,日积月累,终成大患。”这是沈颢的深切感悟。在讯问中,每次提到同事家人,依然一头长发的沈颢总会泪流满面,说出一连串的对不起。
“莫忘初心,方得始终;初心既失,后悔莫及。”此刻,沈颢手中的笔更像一把解剖内心的手术刀,告诫那些有着和他类似侥幸心理的同行“以我为鉴,时时观照,迷途知返”;期许坚守理想的同行持之以恒。“更希望推动媒体业进行一场大变革,只有解决好媒体社会价值主体与商业经济价值副体的关系,媒体业才能继续维持道德基准线的角色,成为社会的有益部分。”
“我知道,那些我仍然相信的力量,终有一天,将带领我穿越赎罪的火海抵达真实的初心。”沈颢眼眶湿红,再度落泪。(新华社记者)